2020年我市落实降低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市减免收费61.55万元

日期:2020-04-27 09:59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 | | |

  我市财政和发改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做好事中事后监督。该文件从2020年1月1日起降低摩托车号牌工本费、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等两项收费标准, 2020年全市预计减免收费61.55万元,减轻了群众负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