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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8月,我市实施临时救助4.56万人次1502.84万元,救助人次和资金同比增长522.8%、54.8%,进一步发挥救急难、兜底线作用。一是大幅度提高标准。将临时救助救助封顶线从8000元提高至20000元,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已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高34户困难家庭救助标准,最高提高30000元。二是全方位宣传政策。一方面,加大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通过实施社会救助“一竿子插到底”视频培训,对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开展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形式的政策灌输,打通基层救助能力堵点;另一方面,加大对受助对象及群众的政策宣传普及,通过发放宣传单、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临时救助的范围、标准和申请程序,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多渠道主动救助。加强与医保、残联、教育、扶贫、慈善的信息对接,对大病患者、重残人员、大学新生、已脱贫不稳定贫困户以及发起慈善捐助需求的群体进行主动核查,及时发现救助群众。已主动救助3.78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33.54万元。四是高效率审批发放。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和“急难型”救助对象,救助金在乡镇(街道)审批权限范围的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额度从3000元提高至5000元。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困难党员等困难群体中“支出型”救助对象,可直接予以临时救助,提高审核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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