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告
为深刻吸取“8.25”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支队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8月28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监督抽查范围
1、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2、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3、影剧院、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4、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
5、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抽查重点内容
1、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审核验收(备案、备案抽查)合格,场所是否经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是否存在降低标准审批,是否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增设使用面积,是否私搭乱建临时建筑。
3、是否依照规范要求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定期检测。
4、电气线路的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定期检测。
5、建筑内各功能性房间隔墙是否完全封堵。
6、室内装饰装修是否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7、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
8、是否存在占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现象。
9、建筑外墙、外窗是否存设置影响人员疏散和建筑防火防烟性能的障碍物。
10、是否存在建筑内违规设置人员住宿等。
11、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监督抽查步骤
1、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各符合抽查范围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开展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2、即日起,支队将依法对抽查范围单位实施监督抽查,对存在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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