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个产粮大县获省财政奖补
日前,省财政厅下达粮食风险补助资金5000万元,其中我市大田县、沙县、清流县、明溪县、建宁县、尤溪县、宁化县等7个产粮大县共获补助资金1251.29万元。
据悉,为调动产粮大县抓好粮食生产和储备积极性,保障我省粮食安全,我省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并设立产粮大县粮食风险基金补助金,对产粮大县实行动态补助。根据《产粮大县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暂行办法》,对于粮食产量前三年动态平均大于8万吨,且粮食商品量前三年动态平均大于4万吨的县(市、区),省财政按照粮食储备规模50%、粮食产量25%、粮食商品量25%的权重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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