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控辍保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7-17 11:45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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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控辍保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残联、市属中小学:

  现将《三明市控辍保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6日

  三明市控辍保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三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任务分解要求,为持续做好我市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控辍保学阶段成果,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整治在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各级政府责任及部门职责落实、依法组织入学、资助政策落实、台账建立与管理、核查劝返、送教上门、劝返复学学生管理、督查考核、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并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巩固我市控辍保学成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个都不少”。

  二、主要措施

  1.落实控辍责任。督促各县(市、区)政府依法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完善由政府牵头,教育、公安、民政、财政、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采取进村入户方式走访,确保已劝返复学学生不反复失学辍学。

  2.完善资助政策。继续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四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生活费补助范围政策,按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发放生活补助。落实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四免两补”政策(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实现“残疾学生有学上,家庭零负担”。

  3.健全台帐管理。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的通知》,从完善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入学通知书制度、信息共享机制、规范台账填报管理、进一步加大行政控辍力度等方面健全完善联控联保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动态跟踪各县(市、区)控辍保学台账数据。

  4.落实送教上门。落实《三明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等方式,提供规范、有效的教育服务,将已送教的残疾儿童纳入学校学籍管理。送教人员的交通、伙食等补贴参照当地旅差费标准发放,并予以落实,确保送教工作顺利实施。

  5.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劝返复学学生管理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防止出现失学辍学现象反弹反复现象,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各县(市、区)结合劝返复学及学习困难学生的实际,科学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和评价标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授课形式和授课内容的呈现方式要注重联系学生实际,做到个性化、多样化,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信心,确保劝返复学学生适应并融入校园生活,顺利完成学业。

  6.做好关爱工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落实《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实施“真爱家园”等八项关爱计划,切实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关爱帮扶,让每一个贫困留守儿童自信、从容、有尊严地成长,确保留守儿童不应贫困失学辍学。

  7.强化督查督导。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情况纳入“对县督导”“两项督导”“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考核”指标,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各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实行问题线索季报制度,每季度末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市纪委监委。

  三、进度安排

  从5月开始,重点抓好督导督查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县级自查自纠(6—7月)。各县(市、区)根据各自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认真梳理控辍保学盲点、难点,组织力量对本地控辍保学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一是从严从实核实教育部控辍保学工作台账上存在的“仍辍学”学生信息,包括核查劝返电话联系记录、相关部门提供的核查佐证材料、劝返联系函件等核查劝返工作记录。二是关注疫情期间是否有新增疑似辍学学生现象,特别是要关注新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是否出现疑似辍学现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市属中小学学校控辍工作纳入所在辖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第二阶段:市级督促检查(8—9月)。市级组织开展对县(市、区)疑似失学辍学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疑似失学辍学儿童核查和劝复工作的专项督导,对控辍保学责任落实不到位、台账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核查劝返记录不全,对缓学、不需劝返等类儿童相关部门提供佐证材料不全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省级重点抽查(预计10月)。省级教育专项整治项目工作组,将根据各地控辍保学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分赴各地开展控辍保学等项目专项整治情况检查。适时反馈抽查情况,督促各地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各县(市、区)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府行为,强化部门职责,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关键环节,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排查,边查边改,务求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控辍保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电子版发送邮箱:初教科:cjk8223041@163.com,中教科:zjk822273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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