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9-03-04 10:28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 | | |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通告》,参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主管部门将组织统一考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通告》组织招聘工作。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纪委对考试和聘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三、笔试

  (一)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可登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smgjj.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根据附件一《笔试座位表》对应信息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和准考证号、考室座位号,粘贴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三)笔试时间

  2019年3月23日(周六)14:30—15:30。

  (四)笔试地点

  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委党校教学综合楼(梅列区东安新村29幢)。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五)笔试成绩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smgjj.com)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

  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和公布。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参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以招聘属地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人数和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

  面试人选弃权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需距面试时间提前三天做出书面申明。

  (二)面试对象、时间、地点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smgjj.com)和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公布。

  (三)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3分钟思考,7分钟答题。

  五、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体检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并在中心网站公示体检人选名单。

  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最后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

  六、体检

  (一)由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3天内提出要求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考生在体检、考核、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附件:

  1.笔试座位表

  2.笔试准考证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