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概述

日期:2020-08-07 15:57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1994年成立,为财政核拨经费管理的事业单位,直属市人民政府(目前挂靠市财政局代管)。中心内设5个科室和11个县(市、区)管理部。

  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