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事项名称: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受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
审批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
申请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申请材料:
1.领取人(须有合法继承权)或代领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死亡证明;
3.领取人与死者身份关系证明或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领取时提供);
4.单位证明或介绍信(死者生前单位代领时提供);
5.领取声明书;
6.转入账户信息(继承人领取的转死者或领取人储蓄卡[一类账户],死者生前单位代领的转代领单位账户)。
办理流程:缴存管理部办理
1.提交材料 2.受理 3.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网点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