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日期:2020-08-13 11:12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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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受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

  审批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

  申请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申请材料: 

  1.领取人(须有合法继承权)或代领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死亡证明;

  3.领取人与死者身份关系证明或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领取时提供);

  4.单位证明或介绍信(死者生前单位代领时提供);

  5.领取声明书;

  6.转入账户信息(继承人领取的转死者或领取人储蓄卡[一类账户],死者生前单位代领的转代领单位账户)。

  办理流程:缴存管理部办理

  1.提交材料   2.受理  3.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网点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附件下载:

继承领取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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