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改革局、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清流县俞坊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清发改〔2012〕3号)及有关附件悉。2011年12月市发改委、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二)。经研究,现将清流县俞坊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水库正常蓄水位379.80m,总库容141.73万m3;设计灌溉面积为3300亩。新建俞坊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及大田坑溪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和灌区建筑物等。
二、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同意俞坊水库工程等别为小(一)型Ⅳ等工程;俞坊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大田坑溪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和灌区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同意拦河坝、溢洪道及引水系统进水口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大田坑溪拦河坝、引水系统进水口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灌区建筑物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
三、施工期限: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0个月。
四、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637.51万元(详见附件一),资金来源为申请烟叶产区水源工程资金,移民征地、永久占地资金由地方自筹。
五、下一阶段工作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核定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工程投资;并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1.清流县俞坊水库工程总投资概算表
2.清流县俞坊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