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宁化县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化县发展改革局、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宁化县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宁发改〔2012〕5号)及有关附件悉。2011年12月市发改委、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二)。经研究,现将宁化县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水库正常蓄水位543.6m,总库容288.7万m3;设计灌溉面积为8450亩。新建拦河坝、溢洪道、引水隧洞、灌区建筑物等。
二、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同意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等别为小(一)型Ⅳ等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灌区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同意拦河坝、溢洪道及引水系统进水口设计洪水重现期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重现期为3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的设计洪水为20年一遇;灌区建筑物的设计洪水重现期为10年一遇。
三、施工期限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四、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660.34万元(详见附件一),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烟草局烟叶生产基础设施水源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
五、下一阶段工作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核定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工程投资;并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1.宁化县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总投资概算表
2.宁化县东坑水库及灌区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