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乐县黄潭镇集镇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将乐县发展改革局:
一、项目名称:将乐县黄潭镇集镇供水工程
二、项目单位:将乐县黄潭镇政府
三、建设地点:将乐县黄潭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六、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方案,请按节能报告意见切实做好各项节能工作。
七、建设工期: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将乐县黄潭镇集镇供水工程 | |||||||
项目单位名称:将乐县黄潭镇政府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重要设备 |
|||||||
主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情况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费用未达到需要招标的规定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含在施工项中;其他项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工程预备费用等,同意不采用招标方式。 (核准机关盖章) 2011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