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安市大湖镇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安市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永安市大湖镇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永发投〔2011〕30号)及相关附件悉。鉴于你市大湖镇区域规模不断扩大,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目前水厂规模已不能满足镇区发展供水需求。为满足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经研究,同意建设大湖镇供水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湖镇供水管网扩建工程。
二、项目单位:永安市泉昌自来水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永安市大湖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包括泉昌水厂至新湖路飞大路交叉口的输水干管线;百叶车村和益溪村输水管线;上甲村和坂头村输水管线,扩建供水管网总长度约37.201公里,建成后日供水量为5000吨/日。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80万元,资金由你市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方案,请按节能报告意见切实做好各项节能工作。
七、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永安市大湖镇供水管网扩建工程 | |||||||
项目单位名称:永安市泉昌自来水有限公司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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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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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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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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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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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
情况说明:勘察费用为7.06万元,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重要设备及主要材料含在施工项中;其它项为前期费用及流动资金,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核准机关盖章) 2011年6 月 27 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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