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的通知
明经开〔2020〕52号
各局(办、中心、公司):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和《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委编〔2020〕29号),经审核,明确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25项,其中:其他权责事项25项。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现将三明经济开发区权责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推动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
附件: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
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