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

日期:2022-02-23 15:54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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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2〕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依法组织对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各县级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结合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两超一非”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县级市场监管局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以酒、糕点、巧克力、冰淇淋、肉排为重点品种,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

  三、协调配合,合力监管。各县级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统筹大市场监管效能。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平台经营者需集中排查、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严禁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销售的金银箔粉不得声称和标注食品用或者食品级,并及时将监测到的违法线索移交执法办案部门;严厉打击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及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虚假违法广告。

  四、加强宣传,理性消费。加强食品安全和健康宣传教育,通过发布科普宣传信息和消费提示,强调“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正确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22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分别报送至市局相关科室。

  稽查科联系人:邓冠权,联系电话:8231068

  网监科联系人:田成省,联系电话:8289060

  广告科联系人:刘永嘉,联系电话:8289063

  食品生产科联系人:王晓斌,联系电话:8288605

  食品流通科联系人:谢金红,联系电话:8288606

  餐饮科联系人:潘俊杰,联系电话:8288613

  科信科联系人:陈晓霞,联系电话:8248820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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