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11 15:18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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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有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推动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现结合《三明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市监餐〔2020〕80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和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受众群体敏感、集中用餐量大,食品安全风险与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历来都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工作。各县(市、区)局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工作部署。要主动对接当地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开园时间,并制定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到岗到人,细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进度表,扎实落实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自查自纠,防范风险

  各县(市、区)局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责任,提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并在开学前完成整改。要重点指导学校着重围绕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设施设备运转(包括明厨亮灶设备)情况、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卫生状况、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管控(特别是上学期遗留的食品原料、已开封的调味品)、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努力在开学前把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三、突出重点,排查隐患

  各县(市、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查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有效运行;查食材供货商证照资质,看食品供货商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查进货食材溯源落实情况,看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注册使用“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并如实准确录入相关食品安全信息,是否违法采购使用未落实“四证三全”措施的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禁用食材;查食品存储环境条件,看冰柜等食品存储设备环境温度与卫生、食品库房的有害生物防制与通风防潮措施是否符合食品存放相关要求;查食材清洗、烹饪制作情况,看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查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看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留样食品的品名、餐次、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等要素是否符合相关留样规定;查餐具保洁消毒落实情况,看学生使用餐具的保洁是否清洗干净,是否专柜存放,入柜消毒时间、温度是否达标;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了有效《健康证》,是否存在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在岗期间是否严格佩戴口罩,并规范着装。对检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监督其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同时要积极配合当地教育、卫健等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守护一方平安。

  四、强化宣传,提升能力

  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召开专题培训会、发放宣传材料、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校长、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知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局要加强与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完善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各县(市、区)春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请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

  联系人:潘俊杰,邮箱:smsyjcyk@163.com

  附件:春季校园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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