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7-01 17:58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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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做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第七批市派驻村、乡村振兴宣传及现代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4号)精神及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796.3万元(详见附件)。
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完成约束性及指导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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