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重点乡镇资金的通知
尤溪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预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 〔2024〕113号)和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确定第一批重点奖补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名单的通知》(闽委农办 〔2025〕1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现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重点乡镇资金170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请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比例不低于40%”要求,加强项目建设进度跟踪督促,确保在一个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管理,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奖补重点乡镇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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