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明政办〔201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9〕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9〕2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9年各县(市、区)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主体,完成年度任务
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所辖乡(镇、街道),落实到具体项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同时,加强补充耕地指标管理,各县(市、区)旧村复垦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转让给外地的,相应增加本地年度补充耕地任务;超额完成补充水田任务的部分,可用于冲抵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补充耕地任务未完成和补充耕地指标储备不能满足当地耕地占补需求的,要在三明市域范围内通过县际协商、有偿调剂方式予以落实;超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且指标储备充足的,在确保全市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的基础上,经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审定后,可有偿对外地市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优先向闽西南协作区转让。
二、转变方式,科学实施补充耕地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统筹田、水、路、林、村区域规划,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原则,由县有关部门论证后开展闲散、低效利用的村庄建设用地、废弃工矿用地和耕地周边的其他农用地整治,着力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烟草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建设机制,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优先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国家种子基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其他具备条件的专项农田建设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确定工程措施和投入资金。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时,要结合实施土地平整,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对有新增耕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部门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共同核定项目新增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四、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鼓励实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和土壤质量建设,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水利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督促要求项目所在乡(镇)与村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
五、严格任务考核奖惩
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要限期整改到位。补充耕地任务未完成的,在整改到位前,除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暂停受理当地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申请,并限制其补充耕地指标与增减挂钩指标对外交易。超额完成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结转用于下一年度考核,并在下一年度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相应追加下一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附件:2019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
单位:亩
县市区 |
补充耕地面积 |
旱地改水田 提质改造面积 |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
||||
其中:补充 水田面积 |
小计 |
其中:高效 节水灌溉面积 |
千亿斤粮食 建设项目 |
高标准农田 项目 |
|||
梅列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元区 |
150 |
75 |
35 |
0 |
0 |
0 |
0 |
明溪县 |
260 |
130 |
70 |
13400 |
9000 |
4400 |
0 |
清流县 |
350 |
175 |
85 |
6400 |
2000 |
4400 |
0 |
宁化县 |
400 |
200 |
100 |
16200 |
5000 |
11200 |
0 |
大田县 |
400 |
200 |
100 |
6600 |
1100 |
0 |
5500 |
尤溪县 |
360 |
180 |
90 |
11500 |
600 |
10400 |
500 |
沙 县 |
380 |
190 |
95 |
6900 |
1000 |
5900 |
0 |
将乐县 |
330 |
165 |
85 |
7200 |
2500 |
4700 |
0 |
泰宁县 |
260 |
130 |
65 |
4600 |
1600 |
0 |
3000 |
建宁县 |
400 |
200 |
100 |
8000 |
2000 |
6000 |
0 |
永安市 |
310 |
155 |
75 |
5200 |
200 |
0 |
5000 |
合 计 |
3600 |
1800 |
900 |
86000 |
25000 |
47000 |
1400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