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2023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建立2023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的通知》,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3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批准设立并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机构。
二、认定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备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需要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各申报机构请于7月27日-8月5日向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含具备的条件、申请的理由以及可承担的培训项目);
2.《三明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3.法人资格证书和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二)初审。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属地原则受理培训机构申请,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情况,原则上遴选上报1-2家。
(三)复核与公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择优确定承训机构名单,经公示后,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附件:三明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申报表
三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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