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花园B区”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批前公示
经易达(三明)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现将龙岗花园B区规划条件变更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公示内容
(一)建筑层数(高度):由“≤18层”变更为“≤100米”;
(二)退红要求:由“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退让”变更为“沿道路侧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退让,其他侧应满足与周边现状建筑间距”
二、公示日期: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0日
三、反馈方式
(一)来信来访:市政务中心三楼市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365000)
(二)联系电话:0598-7500058 0598-7500056 0598-8255050
附:项目区位图、专家意见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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