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社保中心调研组赴我市开展调研督导
近日,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主任黄晓中带队赴我市三明学院以及将乐县、泰宁县机关社保中心开展调研督导。三明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成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伟分别陪同调研,市机关社保中心和县人社局、县机关社保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三明学院座谈协调上收参保、转移接续有关工作。会上,三明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学院社保上收工作进展情况和上收过程遇到的困难,并对在学院社保上收工作中省、市给予的关怀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黄晓中主任肯定了我市在学院社保转移上收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三明学院上收参保、转移接续过程遇到的难点和瓶颈问题、上收步骤等事项进行交流和讨论。会议提出了后续转移接续工作的时间节点、办理步骤,明确了各方工作职责,为学院社保后续转移接续工作指明了方向。
接着,调研组先后深入将乐县、泰宁县实地查看机关社保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三明市及两县的工作汇报,重点了解当地机关社保政策执行、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一答复。
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三明市机关社保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我市进一步推进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黄晓中指出,三明市机关社保工作基础较好,要充分发挥优势作用,积极对接省上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六大重点项目,着力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更好地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将乐县人社局、泰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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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概述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退休人员。
服务内容: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
服务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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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沉淀资金领取手续的公告
为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权益,请符合以下情形的参保人或其亲属(法定继承人)于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原参保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咨询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退、继承、后延缴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外地人员可通过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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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5〕48号)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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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推动社保持续精准参保扩面
一是强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推进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作为当前社会保障的重点工作,挖掘扩面潜力,加大扩面力度,集中精力开展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攻坚行动。
二是抓重点,精准发力促扩面。通过收集各乡镇辖区内企业信息,比对企业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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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社保中心调研组赴我市开展调研督导
近日,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主任黄晓中带队赴我市三明学院以及将乐县、泰宁县机关社保中心开展调研督导。三明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成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伟分别陪同调研,市机关社保中心和县人社局、县机关社保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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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截至2023年7月28日,三明市已圆满完成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任务。
根据福建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统一安排、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实行“三结合”调整办法,即定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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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社保中心:创新完善经办服务 着力提升服务质效
为贯彻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三明市机关社保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想在前头、做在前头”,全面提升服务质效,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参保人员提供更贴心、更便捷的社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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