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福建省将调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
2024年7月1日起
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缴费上下限基数调整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精神,现就调整我省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月最低、最高缴费基数
2024 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 22164 元,下限 4433 元,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 4433 元。
3.参保人员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的月补缴基数
自2024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月补缴基数为4433元,按10%费率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443.3元。补缴金额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不补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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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
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闽医保〔2024〕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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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
辅助生殖技术给了无数求子家庭“生育的希望”,但它高额的费用,也令不少家庭望而却步。为减轻有生育意愿家庭的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近日,我局印发《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省规范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明医保规〔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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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省规范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市医疗保障领域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13号)、《福建省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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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概述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人员。具体人员范围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确定。
服务内容: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 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具体保障内容按照《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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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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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调整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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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中心,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闽医保〔2023〕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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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各县(市、区)财政局、卫健局,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健委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34号)转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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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远程家庭病床巡诊费及修订部分口腔种植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医保局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远程家庭病床巡诊费及修订部分口腔种植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一并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远程家庭病床巡诊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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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各总医院(医联体):
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2018年第十次专题会议纪要》(〔2018〕8号)精神,落实门诊特殊病种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医改,有效落实分级诊疗,切实加强基层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现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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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各医保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3〕6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二、进一步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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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医保业务手机就能办
若您对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省本级:0591—12345转2转2
福州:0591—12345转2转1
厦门:0592—12345转医保
宁德:0593—12345转医保
莆田:0594—12345转2
泉州:0595—12345转1转2
漳州:0596—12345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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