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五年来三明地方立法高质量答卷
五年前的春天,习近平总书记的脚步踏访三明,留下一系列关乎民生冷暖、产业兴旺与绿水青山的深情嘱托。
时光荏苒,一声声春天的回响在红土地上激荡起前行的动能。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下,三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法原则,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用7部地方性法规勾勒出一条清晰的法治脉络:群众期盼的,就是法规聚焦的重点。
回看这五年,是三明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效能治理的五年,也是良法与善治协同发力的五年。
聚焦急难愁盼,以法治精度提升民生温度
三明医改,一张走向全国的名片,曾收获“体现了人民至上、敢为人先”的赞誉。医改的成功,源于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立法的成效,同样要看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的获得感、安全感。
将改革实践上升为法治意志,市人大常委会在2021年12月便迈出坚实一步,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出台《关于继续深化三明医改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的决定》,聚焦健康管护、药品耗材、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等关键环节,助力三明医改继续在全国走前头、作示范。
从守护群众健康福祉,到提升城市治理温度,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民生关切作为立法重点。
城市养犬管理曾是三明城市治理的一大难题,无证养犬、遛犬不牵绳、粪便不清理等问题屡见不鲜。2023年9月,《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成为全省首部设区市养犬管理法规,用31条规定厘清城管、公安等部门职责,建立从登记、免疫到行为规范、收容救助的全链条管理制度。
对于《条例》实施后的变化,瑞派诺维宠物医院院长卢安榕看在眼里、喜在心头。作为三元区5家养犬登记服务网点之一,他的诊所每天要接待各类犬只。“现在主动预约登记、接种疫苗的越来越多,曾经‘重治疗、轻预防’的养犬观念正在转变。”卢安榕坦言,“最明显的感受是,养犬人对疫苗接种的重视程度高了,文明养犬的氛围浓了,医院的工作也更有序了。”
民生立法,难在精准,贵在落实。一部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落到“地面”,绝非一蹴而就。
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多次组织养犬人士、未养犬居民、社区工作者等群体召开座谈会,通过“e三明”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渠道征集上百条意见建议,每一条意见都认真倾听,每一个问题都反复琢磨,超80%来自基层群众的心声被采纳,让法规条文带着温度、透着民心。
这种“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立法理念,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实践中一以贯之。
这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切口、大民生”的立法思路,立足市情实际,将目光投向更多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用一部部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织密民生保障法治网——
聚焦城市内涝之“痛”,让雨水有处可去。针对三明“依山而建、依水延伸”的山地河谷型城市特征,以及极端气候、管网老化导致的内涝难题,出台《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构建起“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全周期监管体系,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海绵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流程,让“小雨不湿鞋、大雨不内涝”的民生愿景一步步照进现实。
聚焦农村安全之“短”,让隐患无处可藏。针对三明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差、抵御火灾事故能力弱的现状,制定《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总结固化消防所等农村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经验、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加大不规范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整治,将立法为民的初心,转化为守护美丽乡村的法治屏障。
赋能特色发展,以法治动能激活产业振兴
“乡村要振兴,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是关键。”温暖的声音言犹在耳,为三明产业立法指明了方向。循着这一指引,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始终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与水稻种植打了17年交道的李崇芳,守着近300亩稻田,是建宁县里心镇花排村的制种大户,亲历了三明水稻制种产业的变迁。他回忆:“法规出台前,交易扯皮是常事,交付时被临时压价、货款迟迟不到位。如今不一样了,交易有了统一标准,大家都主动签订规范合同,心里踏实多了!”
李崇芳口中的法规,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规定》。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它的诞生恰逢其时——三明是全国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第一大市,然而随着生产规模扩大,生产基地不稳定、生产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立法护航迫在眉睫。
田间地头、生产一线,农户的疑问、企业的期盼、基层干部的难处,都被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一记下,厚厚的笔记里,装满了群众的心里话,也装下了这部法规的“魂”。
“法规起草时,我们提的很多建议都被吸纳进去了。”连续多年递交稻种相关建议的市人大代表艾述蓉言语间满是肯定:“这立法,立到点子上了!”
推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厘清种子生产经营者、制种受托人、制种户三方关系,规范合同签订:针对插花串粉、抢购套购种子等行为设置禁止性规定……摊开法规条文,一系列聚焦产业发展瓶颈的创新性制度设计,让“金种子”在法治沃土中长得更稳。
三明种业发展也由此跑出了“加速度”:2025年,全市制种面积38.6万亩,产量约8.5万吨,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技术入选2025年全国农业主推技术,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技术项目。
一颗种子,关乎生计与未来;一座古城,承载历史与文脉。三明的立法智慧在于,以法治之手,既呵护土地上生长的发展希望,也守护时间长河中沉淀的特色瑰宝。
从稻浪翻滚的田野,步入古韵悠长的街巷。泰宁,这座“汉唐古镇、两宋名城”,承载着千年文脉的荣光,也面临着现代发展与历史保护的困境。原住居民的“烟火气”与旅游开发的“商业味”该如何平衡?市人大常委会用一部《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给出答案。
秉持“保护为先、活化利用”理念,由市县两级人大共同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立法合力。《条例》形成“名录管理—修缮规范—抢救性保护”全流程管理机制,完善“政府修缮+单位认领+第三方运营”的“公认民养”模式。
自此,古城修缮有法可依,文旅融合有章可循,保护与发展的双赢之路随之展开。
绘就绿水青山,以法治红线守护生态底色
群峰叠翠,碧水潺潺。三明建宁,作为闽江正源头,由此奔涌而出的一泓清水,汇聚成福建的“母亲河”,滋养着八闽大地。守好这一源头活水,既是责任所在,也是使命所系。
“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明晰的方向,为三明的绿色发展绘就全新路径。
接过这份沉甸甸的绿色期许,市人大常委会牢记嘱托、笃行不怠,从地方立法角度出发,用看得见的行动为良好生态环境奠定法治基础。
闽江流域治理,曾是摆在立法者面前的一道难题:上下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左右岸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九龙治水”导致治理碎片化、力量分散化。
破局之道,在于协同。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扛起闽江源头保护责任,出台《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与福州、泉州、南平等六地同步推进流域共治,建立跨行政区域协同保护机制,明确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水资源调度等协同措施。
“过去是‘各自为战’,现在是‘握指成拳’。”在建宁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林强看来,协同保护机制让跨流域问题不再“踢皮球”,遇到难题时,省市各级部门能第一时间联动各方、共同协商,响应更快、效率更高、成效更实。
生态保护的版图不止于水,还在于山。
推窗见绿、出门见山,是三明人习以为常的生活场景,也是城市宝贵的生态底色。为守护这片绿意盎然的城市“绿肺”,市人大常委会实地排查26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充分摸清山体保护现状与现实难题,为城市生态发展量身定制《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
《条例》明确划定保护红线,创设山体分级保护制度,以城镇开发边界为线,重点保护区严禁房地产开发,一般保护区规范建设活动;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落实配套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设置挖砂取土、毁林开垦、野外用火等禁止性规定,建立“工程治理+生态修复”相结合的修复机制。
在法规的支撑下,三元区环城山体水土流失率明显下降,地质灾害发生率显著降低,一幅“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的和谐画卷徐徐展开。
回望五年立法路,从民生到产业,从城市到乡村,从文化到生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人民放在最中心的位置,让“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成为每部法规的鲜明印记。展望未来,立法为民的脚步持续向前,法治护航的担当始终如一,三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必将更加坚实稳固。(梁梦婷 通讯员 吴 敏 余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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