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启动
4月21日,三明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启动仪式,在福建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中心举行。
机制启动仪式上,三明市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法院及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三明“5+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并由建宁法院发布该院创新建立的闽江源生态修复监督员库。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也是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地带。三明市享有“中国绿都”之称,拥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占福建省现有1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近三分之一,守护着全市辖区内80%以上的陆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和70%以上的典型森林生态植被类型。
三明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协同机制的启动,不仅实现了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的又一次创新,更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深化落实。通过整合司法与行政资源,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形成保护合力,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坚实保障。(付哲文 通讯员 刘建宁 邱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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