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笔林权公证贷款落地我市

日期:2024-02-09 08:36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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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公证,公司很快拿到林权抵押贷款200万元,我们将把这些钱投入到新一年的森林资源培育中去。”2月7日,建宁县闽江源国有林场有限公司董事长但国泉告诉记者。

  半个月前,闽江源国有林场与建宁信用联社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林场2000多亩人工杉木中幼林进行抵押,获得了贷款200万元,贷款年限为两年。建宁县公证处为抵押借款合同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成为全省首笔落地的林权公证贷款。

  建宁县森林覆盖率78%,连绵的青山是百姓取之不竭的“绿色银行”,更是资产变资金的底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钱从哪里来”是改革者和林农必须面对的问题。林业经营者最大的资产就是林权,但是要让林权成为有效抵押物,不仅面临评估价值认可难的问题,其贷后监管未成体系,若用于抵押的林权成为不良资产,处置起来也相当不易。林业经营周期长,经营者和放贷人都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为了满足林农林企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去年,建宁县林业局、法院、司法局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四部门共同建立林业普惠金融司法服务“四个一体化”机制,即搭建一体化服务平台、创建一体化管理模式、构建一体化处置机制、共建一体化防控体系,实现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司法服务,最大程度降低林业金融贷款不良率,保障贷款人的资金安全。

  “这表现在处理不良贷款时,金融部门可以免走诉讼程序和降低诉讼成本,保证法院能快捷执行,林权流转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银行不良贷款,实现债权人利益,还能节省诉讼、评估、处置等时间和费用成本。”市林业局副局长武辉介绍。

  通过建立林农林企办理林业贷款的绿色通道和全方位审查,建宁县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人、林、钱”联动联控,为林农林企纾困解难,助力扩大经营、增收致富。(陈 渴 曾 程 姜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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