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日期:2023-11-01 08:29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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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碧涛,副主任余建地、王立文、张知通、廖丽青,秘书长蔡金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廖金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赖碧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三明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三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规定》《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免去曾明生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因到龄退休,免去李祖超、王健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陈涛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黄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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