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侧记

日期:2021-10-21 09:36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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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一轮三明林改瞄准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先行先试,勇于突破,继续在深化林改上走前头、作示范。

  2020年12月,国家林草局确定我市为全国首个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并于今年7月,批准同意《三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将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有机统一。

  以此为契机,我市如何乘势升级,在更高层次、更高质量上推进林业改革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化林改工作,今年以来提出了系统集成林业改革发展思路举措,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若干措施》,形成“1+N+X”工作机制,制定《三明市实施八项创新行动推进林改再出发的行动方案》等5个保障试点市顺利推进的文件,有力推动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打造林改“三明样板”。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市牢记重要嘱托,推进林改再出发,不断激活绿色发展新动能。

  林业金融再创新

  一直以来,成林时间较长,金融融资时间较短,一长一短的金融错配,困扰着林业借助金融加快发展。如何破题?

  我市首创的林业碳票和林票,将森林资源盘活为资金、资本,成为了新一轮林业金融改革的有力举措。

  10月14日,沙县区成立了全省首个林业碳中和基金。今后,基金将在资助林业碳汇项目、生态产品价值开发与市场交易及林业碳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发挥作用。

  “基金不仅增加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还拓宽了林场与林农的融资途径,进一步打通‘两山’转换通道,为森林质量提升开辟了新的投融资渠道。”沙县区林业局局长王瑛华说。

  这是我市进一步创新林业碳票制度,发展林业碳汇的最新力作。

  今年5月,我市颁发全国首批5张碳票,总计碳减排量29715吨。碳票推出当天,福建通海镍业科技有限公司便以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其中1张碳票,买下了2723吨碳减排量。空气变成了可交易、可收储、可贷款的“真金白银”,这在全国属首创。

  为创新碳票产品和完善碳票管理规范,我市又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三明林业碳票(SMCER)碳减排量计量方法》和《三明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围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一步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林业碳票的探索,破解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的‘四难’问题。”市林业局局长陈平介绍,碳票就是林地林木碳减排量收益权的凭证。

  我市森林面积共2712万亩,森林覆盖率78.73%。这片“绿色银行”生态价值的实现,除了碳票外,还有林票一同探索将广袤的森林资源盘活。

  2019年,我市推出林票制改革,让过去难以流通的林权实现证券化,破解了林权碎片化、乡村林场“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等问题。这在全国也属先例。

  今年以来,我市成立深化林票制度改革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建立林票法律隔离制度、标准化制发林票、林票市场化交易等改革工作,着力在扩大规模上下功夫,并修订完善《三明市林票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林业难融资、林权难流转等问题。目前,全市已在189个村开展试点,制发林票惠及村民6.06万人,人均获得现值737元的林票,试点村每年村财可增收5万元以上。

  全国首笔林业碳票质押贷款、全国首笔林票质押贷款、全省首笔林票质押担保……我市积极探索林票、碳票和碳金融等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更多青山变成金山。

  林权改革再探索

  如果说,碳票和林票是收益权的“定心丸”,那么林权证则是承包权的“定心丸”。

  7月14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部署视频会,我市作为唯一一个交流发言单位,在会上作了规范林权登记经验介绍。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了我市的经验做法,并要求各地学习借鉴。

  从林票到碳票,三明的林改又有了新气象——林权登记管理机制创新。

  纵观三明林改史,从上世纪80年代拉开全国林改大幕,到逐步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再到新时代在全国率先试行林票、碳票制度,三明的林改始终围绕着“明晰产权”这一核心展开。

  虽然在上一轮林改中,我市积极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突破了林权管理制度中制约林地转包、租赁不能办证的难点,但是产权问题,仍是深化林改的核心和难点。

  “过去林田分散登记,导致存在一些图数不一致、‘一地多证’等权属交叉重叠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林建星说,随着林权市场流转日趋活跃以及林票、碳票改革的试行,登记业务需求大幅增长,林权登记面临的新情况和老问题交织在一起,迫切需要破题。

  转机出现在2019年,自然资源部在我市部署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试点。我市先行先试,积极稳妥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持续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着力探索建立“数据整合、权籍调查、系统优化”三位一体的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新机制,为新时代林改注入了新动能。

  同时,为着力解决林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衔接问题,我市出台《关于优化林权办证的若干措施》《关于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建立林权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成立了林权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小组和林权权籍勘验调查小组,在全国率先实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全免费服务。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为深化林改奠定了良好基础,不仅真正放活林地经营权,促进林业规模经营,而且有利于制发林票和林业碳票,明确质押、交易、兑现等权能,加快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市林业局林改科科长谢锦斌深有体会。

  产权明,则市场活。近4年来,全市办理林权抵押登记1.6万宗,抵押金额77.3亿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而沙县区可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

  经营机制再前行

  国有林场是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的主阵地,在林业经营改革的路上,国有林场是“主力军”。

  今年8月,我市制定《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差异化绩效管理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实行差异化绩效薪酬制度,进一步激发国有林场发展内生动力。

  创新来自实践。2017年9月,我市完成了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全市13家省属国有林场全部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范畴,保持“省属市管县监督”的管理体制和省财政核补的供养体系,但其绩效管理和考评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对此,我市以建设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为契机,积极推动省属国有林场创新经营机制,试行新增经营项目与绩效工资总额挂钩的激励机制,建立差异化绩效薪酬制度,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

  加强林业经营管理,稳定充实基层林业队伍十分必要,而我市全面推行的林长制工作便是一个积极探索。

  3月12日,我市继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出台市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之后,又率先成立三明市林长办公室,标志着我市林长制工作正式按下了启动键。

  针对基层林业队伍力量薄弱、治理水平不高等问题,我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度,设立林长4985名。同时,健全司法护航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实施“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创新协作机制,推进基层林业站“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林农的“最后一公里”。

  经营管理好山林,既让青山常绿,也让林农得利。我市不断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坚持做特一产,做大二产,做优三产,全市绿色经济方兴未艾。2020年,全市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213亿元,全市农民人均涉林纯收入5945元,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6%。(郑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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