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与华电集团福建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为认真落实今年4月15日福建省政府与中国华电集团《深化产业合作框架协议》的部署要求,8月27日,市政府与华电集团福建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市长李春会见华电集团福建分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杜将武一行,并出席签约仪式。副市长程鹏鹰参加相关活动。
华电集团福建公司为我省第一大发电企业,与我市长期以来保持密切合作,此次,双方把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政企联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聚焦能源安全、绿色转型、科技创新等方面深化战略合作,共同谋划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根据协议,华电集团福建分公司将在抽水蓄能电站、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水力发电等领域,加大在明投资力度,推动三明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电力能源体系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在三明区域完成投资200亿元以上,促进双方互利共赢,推进高质量发展。(曾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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