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
闽政办函〔2022〕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快构建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福建省经济社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监测与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效综〔2022〕2号)等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各部门于2022年10月25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优秀创新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总结报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将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并送省效能办纳入全省政府年度绩效考评。
附件:1.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
2.优秀创新案例申请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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