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
闽政办函〔2021〕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以数字化支撑优化营商环境,以信息化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根据《2021年度福建省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闽效综〔202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等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
二、考核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及《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的要求,对单项否决、政府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建设、协同发展、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具体内容在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专题(http://www.fujian.gov.cn/zwgk/ztzl/zfwzjsygl/)中发布,请各单位自行下载。
三、考核进度
(一)日常监测。
(二)数据采集。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相关指标开展数据采集。
(三)年底综合考评。2021年12月15日前,各单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叶晓斌,电话:87802245。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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