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8-17 09:44 来源:福建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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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为做好2016 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两部分:

  一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 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2016〕55 号),落实2016 年度省对设区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信息化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等3 大类共12 个子项的绩效考核。

  二是根据《三明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 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效综〔2016〕2 号)要求,落实2016年市效能办对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方案中涉及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共6 分,含电子证照生成及应用、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三项考核内容,分别为1.5分、1.5 分、3 分。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

  三、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详见“2016 年度省对设区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和“2016 年度三明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涉及电子政务绩效指标体系(见附件2)”。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日常监测考核和年底综合考核相结合方式。相关工作分别由市政府办、市效能办、市数字办等单位负责实施。

  五、相关要求

  根据省上要求,2016 年11 月15 日前,请涉及“2016 年省对设区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的相关责任(牵头)单位,将自查自评情况书面(加盖公章)报市数字办。联系人:陈雄8212061(电子证照和政务数据汇聚等部分),李娟8296041(政府网站建设部分)。

  附件:1. 2016年度省对设区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 2016 年度三明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涉及电子政务绩效指标体系

  3. 2016 年度三明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涉及政府网站建设指标体系

  4. 2016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部分考核项目责任单位名单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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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明政办71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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