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9号
日期:2022-07-03 08:31 来源: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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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家疫情防控“九不准”工作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现就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常态化核酸检测

  (一)作业期间每天1次全员核酸检测对象: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每天1检对象: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海关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三)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对象: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四)常态化下做好相关症状监测对象: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人员等。

  二、加强重点地区入(返)明人员管控

  (一)入境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密接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次密接人员: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高风险区入(返)明人员: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中风险区入(返)明人员: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居家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入(返)明人员:对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三、压实重点场所防控“四方责任”

  进一步压紧压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限流、一米线、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控制瞬间流量。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对未落实防控措施的场所予以关停整改,对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进一步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全”要求,查验“四证”,严格执行无“四证”不得上市销售、运输、储存。各县(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销售、运输、储存“四证”不全进口冷链食品的,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五、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广大市民要及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第三剂加强针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错峰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人员,要配合做好登记等工作。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进行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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