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实施入明人员网上预登记的通告

第 27 号
日期:2022-04-12 14:56 来源: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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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决定实施入明人员网上预登记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通过高速公路、国省道路、机场及火车站、汽车站入明人员,应通过微信扫描“入明人员信息登记”二维码(二维码附后)或通过微信公众号“e三明服务号”菜单:服务→入明人员信息登记,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隐瞒。

    

  二、抵明之后,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查验、核酸检测,配合做好安全查验、分类通行和健康管理工作。 

  三、所有入明人员有配合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的义务,对于拒绝执行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4月11日起施行。 

  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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