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提示(三)

日期:2020-02-28 16:51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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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要全面落实校园管控的自查和整改。以稳妥周全、安全健康第一为原则,压实主管、主体和属地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时调整完善校园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省委“十个不放松”“十二个加强”“11个一律”,教育部“五个一律”以及市指挥部各项指令等要求,全面排查校园防控风险隐患,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校园防控、人员健康管理、物资储备等工作,坚决严防死守,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底线。各地各校要立即从组织领导、防控工作、统筹教育教学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高校和有关高中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开展提前返程并租住在校园周边学生专项摸排工作,全面摸清、准确掌握这类学生的情况,并主动与当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对接,及时通报疫情防控期间提前返程并租住在校园周边学生的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落实联防联控的各项要求,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开学前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要严格规范防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各地各校疫情防控物资要实行专人负责、专账管理。要及时准确统计防控物资需求、领取及使用情况,确保领用手续完备、账实相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挪用防控物资,发现问题依纪追责。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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