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12至14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工作部署,今年7至9月,我市采取分阶段方式组织18岁以下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8月初,我市各县(市、区)陆续启动12至14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具体接种时间以各学校、辖区防控指挥部实际组织部署为准,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12至17岁人群全程(2剂)接种。
开展18岁以下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构建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7月以来,我市率先对15至17周岁人群即高中年龄段学生率先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12至14岁青少年接种时应注意,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与成年人接种不同的是,12至17岁人群属于未成年人,接种时须提供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因此家长或监护人需现场全程陪同,且充分了解孩子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疾病史、既往有无疫苗反应等情况,并如实告知医生。市疾控中心提醒,孩子接种当天需穿宽松、能露出上臂三角肌的衣服,以方便接种,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前往接种时需佩戴口罩。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及时告知医生;回家后如出现持续不适或不适严重、加剧,尽快就医。 (林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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