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全国首个专项法规 2月1日起餐饮服务从业者上岗须戴口罩

日期:2021-01-25 10:32 来源:福建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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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这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规定》2月1日起施行后,福建省内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将成为法定义务。

  《规定》全文四条300多字,短小精悍,“含金量”高,对公众关心的“哪些人需要佩戴口罩、谁来执法和监督、怎么处罚”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用餐人员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我省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原来只有行业规范,更多的是在倡导层面,缺乏刚性约束,常常流于形式。此次明确将“戴口罩”入法,具有强制约束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省餐饮服务卫生水平,保障餐饮消费者身体健康,是以法治方式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法规在立法“小切口”“小快灵”上进行了探索,管用几条就定几条,不搞大而全、力求少而精,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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