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日期:2021-11-23 10:32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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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是三明市在新的起点上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紧密衔接《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和《福建省“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的基础上,三明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了《三明市“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今后5年我市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工程项目、保障措施等内容。

  《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及三明考察调研时作出“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建设现代林业强市,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机制活、产业优、生态美、百姓富”新三明建设,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现代林业发展之路,把三明建成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的“样板窗口”,把三明林业打造成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单打冠军”。

  《规划》提出了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共建共享和坚持系统观念的五项基本原则。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严格生态保护,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全面保护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林农增收,助推乡村振兴。要继续深化林业改革,探索投融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林业服务等方面改革创新。完善林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强基补短、提升科研能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切实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在全国、全省中找定位、求作为,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规划》明确了我市林业“十四五”期间以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为主的十四项发展目标。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6.8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99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林、湿地、重要物种资源得到全面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成,森林综合保护能力明显增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备,森林植被固碳能力显著增强。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市要围绕:造林绿化美化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绿色惠民产业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资源培育工程、基础支撑保障工程“七大工程”开展建设,提高林业发展的硬实力。今后五年,全市计划完成植树造林92.85万亩,森林抚育面积303.00万亩,封山育林面积94.95万亩,重点区位林地赎买4.0万亩,实施松林改造提升215万亩(含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建设生态丰产竹林示范基地25万亩,推广笋竹培育新技术5000亩,开设竹山道路600km,建设木本油料林(含油茶、无患子等)基地100万亩,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240亿元以上。 《规划》创新了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林权登记管理机制、林业金融、林票制度、国有林场绩效管理激励机制、林业碳票制度、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等8项林业体制机制和制度。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效破解林地经营权和林木采伐处置权不活、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路径不畅、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顺、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林农和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产积极不高等难题,促进林业发展、林农增收和林区繁荣,发挥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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