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

日期:2021-11-23 10:34 来源:市林业局
| | | |

  前言

  《三明市“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由三明市林业局牵头组织编制。本规划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对接《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并结合三明林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而制订。

  本规划总结了“十二五”期间三明市在林权改革、森林培育、林业产业转型升级、资源管理、特色林业、交流合作等方面上所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林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确定了三明市“十三五”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福建省林业厅、三明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专家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在此深表感谢。

  三明市“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

  “十三五”是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对接《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结合三明林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制订三明市“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林业发展情况

  (一)林业发展主要成效

  1.以建立集体林区良性发展机制为目标,林权改革不断深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在创新林业经营主体、林业金融产品、林改配套机制、林业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突破,特别是在全国全省首创10—30年期林权按揭贷款、成立全省首家市级林权收储机构,全市先后成立混合所有制、民营、国有性质的林权收储机构12家,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三明市及沙县分别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和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

  2.以提高林地生产力为核心,森林资源加快培育。连年超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全市完成造林绿化304万亩,是全省质量最好的设区市。林分亩均蓄积量6.57m3,居全省第一。建成竹林462万亩、油茶林89万亩、花卉苗木28万亩、林下经济经营面积319万亩、中药材基地36万亩,均居全省前列。实施三明市区城市绿道、森林城市创建等一批生态工程,三明市及所辖9个县(市)荣获省级森林城市(县城)称号,约占全省的1/3,基本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全覆盖。

  3.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林业产业加快发展。五年来,全市累计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3311亿元,其中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产值2511亿元。2015年,全市实现规模以上林产工业产值626亿元,比2010年增长231%,成为全市规模最大的产业集群;实现生物医药及生物产业产值112亿元,比2010年翻了一番。笋竹、油茶、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产值308亿元,年均增幅10%以上。建成春舞枝、林品汇、云竹科技等全省业内首家电子商务平台。建宁铙山纸业竹浆纤维超薄奶面纸、大田华闽纸业乳胶纸研发荣获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

  4.以林博会转型蝶变为载体,林业对台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2013年第九届林博会办成“天天林博会”,线上线下供货、入驻企业超200家,销售产品2000多种,销售额共计2亿元,网上商城浏览量达244万次。2015年第十一届实现与现代金融、电商跨界融合,进入“互联网+”时代。近五届林博会累计签约项目562项,实际利用区外资金309亿元。

  5.以生态美、百姓富为根本,林业生态建设逐步完善。全市森林覆盖率75.89%、蓄积量1.62亿m3,保持全省前列。创新联防联动等森林管护机制。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处、省级7处,国家森林公园6处、省级19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是全国全省最密集地区之一。委托北京林业大学开展市域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总价值1840亿元。全市农民人均涉林纯收入3867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12806元的30.2%。

  6.以品牌和科技创新为驱动,现代林业稳步迈进。全市林产品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9枚、省级名牌86个(枚),拥有林业上市公司5家,居全省同行业、全市各行业之首。与北京林业大学合作建立南方林区综合实践基地。实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21项、占全省的34%,已发布13项、占全省的43%。开展“抓特色、创品牌”活动,形成“一县一品”和林业建设范例。

  (二)林业发展基本经验

  1.持续深化林改是加快林业发展的永恒动力。改革是促进林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通过持续深化林改,特别是以创新林业金融产品为重点,不断调整林业生产关系,逐步建立以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核心的集体林业发展机制,实现林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各种生产要素迅速向林业集聚,非公有制林业快速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日益显现,加快三明林业进入持续发展阶段。

  2.坚持科技兴林是加快林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林业发展离不开这一首要推力的作用。通过强化林业科技支撑,特别是与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校地合作,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激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林木良种壮苗得以积极推广,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3.明确产业定位是加快林业发展的方向把握。突出抓好三大类产业:即以“木”为依托,以人造板、纸及纸浆、林产化工、森林食品等四大主导产品为重点,加快推进林产加工产业集群建设。以“绿”为依托,利用优越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发展生物医药及生物产业。以“竹”为依托,围绕提高竹山经营水平和大力应用笋竹加工新品种新工艺,加快竹业发展。

  4.提升合作平台是加快林业发展的有效手段。积极借助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围绕海峡两岸林业合作,加快构筑两大平台:即产业合作平台,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清流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已逐步建设成为海峡两岸林业产业对接合作和科技交流的重要载体。经贸合作平台,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得到业界的肯定与认可,成为全国林业对台交流合作和海西综合经贸活动的重要平台之一。

  5.实施项目带动是加快林业发展的战略举措。依托两大平台,强化项目带动,注重引进重大项目和培育龙头企业。通过林业重点项目带动,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使三明林业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林产特色得以集聚壮大,林业品牌得以广泛打响,从而促进全市经济增总量、壮实力,上档次、上水平。

  二、新时期林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1.从国家战略层面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新目标,将森林生态安全、森林城市建设等写入“十三五”规划建议。国务院出台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支持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意见,明确支持三明开展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配套改革。国家林业局提出加快林业治理体系建设,要求通过今后五年的努力,如期实现2020年各项林业改革发展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国林业现代化水平。

  2.从省上部署层面看,省委、省政府多次强调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下降,把三明市森林“双增”指标和林地减少率列入绩效考评内容,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涉林内容多、要求高,绿色发展增添了林业的责任。省委尤权书记、省政府于伟国省长来明调研林改工作,要求三明市率先抓好林业改革发展。省林业厅提出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推进依法治林和林权改革。

  3.从市里要求层面看,三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生态文明综合配套改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等意见,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就发展特色现代林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了重点强调,特别是下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意见》,对林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面临的挑战

  1.林业发展活力释放不够。在林业经营创新方面,“三免三补三优先”政策落实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资质不高,真正实现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还有差距。在林业科技创新方面,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基层生产一线科技推广不到位。在林业投资创新方面,配套政策没有跟上,惠林富民政策宣传和对接落实还有差距。在林业管理创新方面,转变职能不快,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不足,特别是育林基金征收降为零之后面临人员工资、工作经费、建设资金严重缺口问题。

  2.森林生态保护存在短板。违规占用林地屡禁不止,有的城市(县城)周边林地被过度开发。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高火险期预警响应机制不够完善。零星盗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时有发生。松材线虫病防治难度大,毗邻县乡防控任务艰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国有林场场村场民纠纷不断,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问题。

  3.森林综合效益有待提升。从森林质量看,营造林主体呈现多元化,人工造林更新质量不高,抚育管护投入不足,整体经营还比较粗放,低质低效稀疏林分仍占一定比重,森林生态综合功能不够完善。从产业质量看,受经济下行压力、木材原料不足、产业延伸不够、部分企业资金困难等影响,一、二产业增长放缓,全市停产、半停产的规模以上企业达120家,特色现代林业集约经营不够,林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非木质利用产业体量较小,兴林富民仍有很大潜力可挖。

  4.推进依法治林任重道远。林业普法宣传力度不大,政策法规知识普及和依法治林观念不够深入,对依法行政的把握不准、把关不严、不够规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涉林行政许可案件时有发生。林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不到位,整个治理体系滞后、不完善,执法人员素质高低不一,执法资格证尚未在行政和执法人员中普及。

  5.实现五个转变任务艰巨。当前,我市林业面临着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五个转变”的挑战。即:如何从林业经济效益为主向林业生态服务为主转变,从山上造林为主向城乡造林绿化一体化转变,从木材单一利用为主向森林资源综合利用转变,从集体经营为主向多种形式经营转变,从木材自给、产品内销为主向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转变。

  三、“十三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为工作主题,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为根本动力,充分发挥三明林业生态优势和区位特色,紧紧围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推进改革创新,突出生态优先,强化发展保障,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全面落实四大任务,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保护是林业的重要职责,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尤其对重要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和脆弱区的林地、森林、湿地等进行重点保护。

  2.坚持空间优化。在国土生态安全战略框架下,与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协调,明确各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和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3.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林业资源配置和推动林业产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配置林业生产力及各种生产要素布局。

  4.坚持绿色发展。倡导绿色生产和消费,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增长,充分发挥林业在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5.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林业产业发展注入动力、带来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3.8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3亿立方米,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小康社会林业目标全面完成,初步构筑坚实的森林生态安全、高效的林业产业经济、繁荣的森林生态文化、完善的林业治理体系。具体目标如下:

  序号

  目标名称

  单位

  属性

  指标数

  备注

  1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73.87

  以上

  2

  森林蓄积量

  亿m3

  约束性

  1.63

  以上

  3

  林地保有量

  万亩

  预期性

  2834.05

  以上

  4

  用材林亩均蓄积量

  m3/亩

  预期性

  7.3

  以上

  5

  森林保有量

  万亩

  预期性

  2545.2

  以上

  6

  湿地保有量

  万亩

  预期性

  51.47

  以上

  7

  自然保护区(含县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预期性

  6.97

  以上

  8

  森林火灾受害率

  ‰

  预期性

  0.8

  以下

  9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预期性

  3

  以下

  10

  濒危动植物物种保护率

  %

  预期性

  95

  以上

  11

  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

  %

  预期性

  95

  以上

  12

  义务植树尽责率

  %

  预期性

  85

  以上

  13

  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预期性

  62

  以上

  14

  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

  %

  预期性

  85

  以上

  15

  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起

  预期性

  0

  —

  16

  林业产业总产值

  亿元

  预期性

  1140

  以上

  四、重点工程

  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大力实施“四大工程”,提高林业发展的硬实力。

  (一)森林资源培育工程

  继续把培育森林资源作为林业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科学经营,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的资源基础。

  1.战略性资源培育。以国有林场及重点林区为主,以集约化、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为根本,着力储备一批树种特色明显、径级大、结构优、品种多、林地生产力高的优质木材基地,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木材生产基地县和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杉木、马尾松、湿地松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和闽楠、香樟、南方红豆杉、鄂西红豆树、鹅掌楸等珍贵树种用材林;重点培育中、大径材,构建树种多样、材种结构优化的木材后备资源培育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47.11万亩。 2.良种基地。创新种苗基地建设与管理机制,着力构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林木种苗市场监管体系和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林木种苗科技攻关五期项目,从实木利用、珍稀名贵、生物制药、木本粮油和城市林业五个方向立题,力争选育一批生长快、品质优、抗逆性强的新品种,研究解决林木种苗生产中的关键技术。建立和完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和质量检验机构,建设一批保障性苗圃,夯实造林绿化种苗质量基础。“十三五”期间,新建林木良种基地2880亩,对现有林木良种基地面积7500亩进行改造和管护,提高林木良种产量和质量。到“十三五”期末,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95%以上。 3.植树造林。坚持科学造林,提倡推进不炼山造林,重点落实好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并做到“三个必造”:上年度林林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林予以补充。“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植树造林面积111.69万亩。积极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加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力度,合理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建成区森林覆盖率。重点突出城市森林公园、城市片林、城市绿道建设和城中山、城周山森林景观改造,重视城市立体绿化、生态护岸建设。“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县城1个。配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坚持生态化、节约型、近自然的绿化理念,按照“六好、六美”的要求,重点抓好乡村公园绿地建设、风水林营造、“四旁四地”植树。到“十三五”期末,打造一批产业发展型、旅游休闲型、传统村落型、自然生态型等各具特色的绿色村庄。 4.森林可持续经营。按照“山上抓提升,山下抓延伸”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森林经营,重点加强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增加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增强森林防护效能,有效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十三五”期间,全市实施森林抚育363万亩以上,封山育林125万亩以上。

  (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以生态经营理论为指导,加强森林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划分林业生态红线,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结构,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根据《福建省林业生态红线技术方案》,林业生态红线主要有林地和森林、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等5个类型。其中林地和森林生态红线依据资源数据由省林业厅划定,其他四种类型的红线于2016年3月由我市初步汇总。三明市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面积为240.5万亩,主要由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乐龙栖山、永安天宝岩、建宁闽江源、明溪君子峰、泰宁峨嵋峰)和省、县(市)自然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小区组成;湿地生态红线面积24.1万亩,主要集中在尤溪县(街面水库)、永安市(龙头湿地公园)和泰宁县(大金湖);公园生态红线面积37.3万亩;生态公益林生态红线面积730.1万亩。

  三明市生态红线面积一览表

  单位:万亩

  统计单位

  生态公益林

  自然保护区(小区)

  森林公园

  湿地

  全市合计

  730.1

  240.5

  37.3

  24.1

  梅列区

  9.7

  1.7

  1.7

  0.5

  三元区

  20.2

  4.1

  9.1

  1.4

  明溪县

  63.0

  36.7

  1.3

  0.0

  清流县

  62.6

  9.0

  4.3

  0.9

  宁化县

  88.5

  15.2

  3.1

  0.6

  大田县

  65.8

  18.5

  2.8

  0.8

  尤溪县

  105.9

  29.8

  1.7

  6.6

  沙  县

  42.0

  11.5

  1.3

  2.0

  将乐县

  75.7

  31.5

  1.7

  0.1

  泰宁县

  49.7

  30.1

  4.6

  5.1

  建宁县

  67.3

  21.7

  2.0

  0.0

  永安市

  79.7

  30.8

  3.6

  5.9

  1.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持续推进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提升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恢复和重建森林生态系统。重点区位商品林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实现生态公益林布局的进一步优化。继续推行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政策,积极探索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和非国有生态公益林赎买机制,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区位和生态脆弱区林地,投入专项财政资金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中低质低效林分、竹林、经济林、无林地等进行改造和补植造林,引导形成复层混交林,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 2.“两带一区”建设。包括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和重点区位林分修复。加强溪河干流及一级支流为主的溪河两侧和一重山的补植修复和封山育林措施,将其纳入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加快重点水土流失区、易灾地区的森林生态修复治理,优化区域林分结构,提升区域森林生态功能。“十三五”期间,完成“两区一带”建设14万亩。到“十三五”期末,全市重点溪河流域一重山可绿化宜林地绿化率达100%。提高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美化水平,加快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等交通干线两侧及沿线一重山造林绿化美化,对于有条件的重点路段,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的要求,通过“补植修复、拓展延伸、调整提升”,打造“带、网、片”相连的森林生态景观通道。 3.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科学编制和实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湿地保护规划,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区资源监管措施,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规划实施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抢救性保护珍贵濒危物种。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体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力争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2处。

  三明市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一览表

  序号

  保护区名称

  主管

  单位

  面积

  (公顷)

  主要保护对象

  涉及行政界

  县

  乡镇

  1

  龙栖山

  将乐县

  政府

  15693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

  将乐

  白莲南口万全黄潭

  2

  天宝岩

  永安市

  政府

  11015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如长苞铁杉、猴头杜鹃林、泥炭藓沼泽等。

  永安

  西洋上坪青水

  3

  闽江源

  建宁县

  政府

  13022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珍稀动植物资源,如钟萼木和南方红豆杉原生种群,福建闽江正源头森林植被等。

  建宁

  泰宁

  均口濉溪伊家溪口梅口

 
 

  4

  君子峰

  明溪县

  政府

  18060

  大面积保存完好低海拔中亚热带基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大量的天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名贵的材用植物种质资源,珍稀的濒危物种与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如黄腹角雉、南方红豆杉等。

  明溪

  夏坊、枫溪、盖洋、夏阳、沙溪

  5

  峨嵋峰

  泰宁县

  林业局

  10299

  极度濒危的水生植物东方水韭及其生境——中山沼泽湿地;珍稀雉科鸟类;全球濒危的海南虎斑鳽;独特的原生性亮叶水青冈落叶阔叶林。

  泰宁

  建宁

  大田杉城上青新桥溪源

  6

  牙梳山

  宁化县

  林业局

  5249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                                                                                                                                                               

  宁化

  安远

  7

  格氏栲

  三元区

  林业局

  1101

  以格氏栲和米槠林为主要树种的南方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及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三元永安

  莘口贡川

  8

  罗卜岩

  三明市

  林业局

  341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及珍稀野生动植物如闽楠、南方红豆杉、喜树等。

  沙县明溪

  富口夏阳

  9

  九阜山

  尤溪县

  林业局

  2372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如水松、秃杉、福建柏、南方红豆杉。

  尤溪

  新阳板面西城

  10

  大仙峰

  大田县

  林业局

  6886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

  大田

  石牌屏山吴山谢洋武陵

  11

  莲花山

  清流县

  林业局

  1776

  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如南方红豆杉。

  清流

  温郊龙津嵩溪

  合计

   

  85817

     

  4.古树名木保护。以古树名木挂牌、树王、乡村风水林评选和建设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加强科学保护措施,使古树名木得到更好的保护。到“十三五”期末,完成全市城乡古树名木挂牌保护任务。

  (三)绿色富民惠民工程

  大力发展竹业、木本粮油及名特优经济林、花卉业、林下种植养殖业、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引导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产品附加值。着力转变林产业发展方式,按照“抓龙头、铸链条、促转变”的要求,扶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和重点林业专业园区发展,引导产业集聚,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1.竹业。大力扶持以竹山道路、竹林喷灌、竹林配方施肥为主要内容的丰产竹林基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笋竹加工企业,精深加工竹产品,延伸竹产业链,做强竹产业品牌,推动竹业蓬勃发展。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丰产竹林60万亩,到“十三五”期末,面积达200万亩,其中毛竹丰产竹林达195万亩,丰产中小径竹达5万亩,竹业总产值达300亿元,把三明建成为全省重要竹产业发展基地。总体布局:坚持“四核,两带,多极”的总体布局。“四核”做强第二产业:以三明市区~永安竹天下产业科技示范区、沙县一体化竹产业组团、尤溪竹产业基地、将乐竹产业创新区为全市竹产业发展重点地区,以现有优势产业为主要动力,带动周边区域产业转型及升级。“两带”做旺第三产业:以沙县~三元~永安竹商贸会展产业带、环三明竹文化旅游产业圈为两条主要发展路线,依靠两带的交通便利,连接三明市竹产业各重要组成部分。“多极”做优第一产业:宁化、清流、明溪、大田等区县协同、创新发展增长极。

  2.木本粮油及名特优经济林。大力发展油茶、板栗、锥栗等木本粮油基地,积极发展柑桔、柚子、黄花梨、柰、桃、李、梅等名特优水果基地。重点发展油茶基地建设,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新造油茶林基地11万亩,抚育低改75万亩。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建成油茶基地100万亩,实现产值30亿元。区域布局:一是重点产区,为尤溪、大田、宁化、建宁、清流、沙县、泰宁等7个县,到“十三五”期末,建成面积114.87万亩,占91.9%。二是一般产区,为永安、将乐、明溪、梅列、三元等5个县(市、区),建成面积10.13万亩,占8.1%。

  3.苗木花卉业。加快现代生产要素投入苗木花卉产业、现代生产方式改造苗木花卉业的步伐,推动苗木花卉产业结构加快升级、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成长、产业支撑体系加快完善。重点做好苗木花卉产业提升、现代苗木花卉生产示范、苗木花卉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苗木花卉产业链延伸和闽台两岸苗木花卉合作交流。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培育、开发新品种10个以上,建成全省最大的鲜切花生产基地和重要的珍贵树种绿化苗木基地;全市花卉种植达30万亩,产值达100亿元以上。产业布局:以三元、梅列、明溪、永安、将乐为主,重点培育红豆杉、草珊瑚、黄精、金线莲、金银花等品种,打造食药用花卉苗木产业区。以清流、明溪、沙县、将乐为主,重点培育红豆杉、罗汉松、兰花、苏铁、紫薇、四季红山茶等品种,打造盆栽花卉苗木产业区。以清流、永安、沙县、将乐、尤溪、梅列为主,重点发展菊花、玫瑰、百合、康乃馨等品种,打造鲜切花产业区。其他县域重点培育乡土珍稀树种苗木,打造乡土观赏苗木及休闲旅游产业区。

  4.林下种植养殖业。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采用林药、林菌、林果、林茶、林菜、林苗、林禽、林畜、林蜂、林蛙、林鱼等模式,科学间种套种作物和发展立体种植养殖;抓好示范基地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创建品牌,形成“一县一品”的特色发展格局,打造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到“十三五”末,全市林下种植面积达147万亩,实现年产值200亿元;培育1000亩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0个,培育和引进林下经济龙头企业20家。 5.森林旅游业。充分发挥森林景观资源优势,在做好景观生态功能调控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依托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森林人家”,将一批森林风景资源集中、景观品位高、规模大、交通区位条件好、影响辐射面广的森林公园、“森林人家”示范点规划建设为精品旅游线路,形成森林休闲、养生、探险、体验等生态旅游区域品牌,开发森林度假村、森林疗养所、森林露营地等新业态,积极融入全市大旅游,推动森林旅游的提升与发展,力争19个省级森林公园全面开发建设,6个国家森林公园均创建为3A以上旅游景区。“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国家森林公园2处,累计达8处;实现森林旅游人数达300万人次,森林旅游总产值15亿元。 6.木材及林化产业。开发新型板材,引进家具生产及其配套企业,开发高强度竹基纤维复合系列新材料,研发生产高档纸、特种纸和纸板产品以及高性能纸基功能性材料。加大非木质利用开发,推进松香、松节油、木质活性炭等林化精深加工,加快枝、叶、花、果、液等提取利用,培育新增长点。延伸传统林业产业链条,拓展林业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林产品商贸流通服务产业,促使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纸浆制造、木制品、人造板、家具、林化等木材及林化产业年产值达850亿元以上。

  7.林下中药材种植业。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充分发挥林地特别是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种植符合我市企业生产需求的中药材品种,推进药材基地建设,保证原料供应。加快三元草珊瑚、梅列黄精、明溪红豆杉、宁化薏米、永安金线莲、尤溪罗汉果、泰宁雷公藤和铁皮石斛、建宁无患子等基地建设,形成“一县一品”的特色发展格局。同时,加强对中药材的宣传推介,扩大品牌影响力。

  8.林业电子商务产业。在现有平台基础上构建集仓储、分销、物流快递和政府监管、金融营销、商业信息提供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建成为三明地区最大的农特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实现招募大中小型企业 1000 家,扶持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 300 家,通过林业电商平台实现网上销售三明特色产品总额超10亿元,帮助500家企业开设自己的淘宝店,增加就业岗位10000个,培训1000 名大学生和青年开店创业,线下在各县(市、区)设立总共不少于12家体验店。

  (四)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暴雨等自然灾害,以及非法占用征收林地、毁林开垦、乱砍滥伐等严重威胁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林业“三防” 工作预警监测,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资源综合防护水平。

  1.森林防火综合治理。重点进行林火预警监测体系、林火瞭望监测系统、林火阻隔系统、专业森林扑火队伍、防火宣传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十三五”期间,完成森林防火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指挥系统升级,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新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7支,配备必要的扑火装置、车辆、营房、训练场地等设施。 2.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保障体系,实施重点生态区位有害生物防御工程与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扶持培育社会化防治服务队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到“十三五”期末,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6%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 3.涉林案件高效处置。依法查处各类涉林案件,全力侦办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性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快全市林业执法远程监控系统、林业执法管理信息平台和森林公安执法场所规范化工程建设。到“十三五”期末,视频监控探头覆盖林区主要交通路口、省际交通路口和林业道路检查站;完成市、县两级森林公安机关信息化执法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基层林业执法装备建设,完成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和森林派出所的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全市涉林违法刑事案件查破率达75%以上,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达到98%以上,维护林区社会秩序安定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1.健全完善制度。健全完善生态资源产权制度、生态资源监管制度、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制度、生态修复制度、生态监测评价制度、森林经营制度、生态资源市场配置和调控制度、生态补偿制度、财税金融扶持制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10项林业制度。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金融保险支持林业发展、完善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机制、加快职能转变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配套制度。用好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勇于改革创新,积极开展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做法。 2.建立创新制度。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绿色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力度,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社会捐助等措施,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森林资源使用权、碳排放权为代表的环境经济手段。

  (二)加大政策支持

  1、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在林业经营主体、林业金融产品、林改配套机制、林业服务体系、林权资本运作上强化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力争全市新型林业经营组织覆盖面占集体商品林地面积60%以上。搭建森林资源规范流转平台,健全林权流转信息平台和林权收储机构,争取获准设立三明林权交易中心,开发林权电子交易系统,在探索林权资本化、证券化方面走出新的路子。拓展林业投资融资渠道,创新林业金融新产品,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设立三明林业产业基金,吸收金融和社会资本流入林业。着力在林业经营主体、林业金融产品、林改配套机制、林业服务体系、林权资本运作上强化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林业改革,逐步建立起集体林区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生态增效、产业增值、林农增收、林区和谐。

  2.完善林地保护利用政策。认真实施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坚持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完善和实行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林地占用征收定额管理。严格实行林地审核审批,强化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占用征收重点生态公益林地,必须用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补进。继续实行占用征收森林资源补偿政策,探索建立林地储备制度,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考核责任制。 3.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充分利用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完善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补偿基金,按照森林生态服务功能高低和重要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的差别化补偿。健全林业补贴制度和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加大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保护、林业机具购置等补贴力度,继续实行木本粮油、珍贵树种培育、生物质能源等补贴政策。 4.完善金融税收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扶持生态建设项目,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健全担保机制,探索建立面向林农和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与贴息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捐资造林,开展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碳汇机制,探索开展碳交易和碳金融业务,编制生态资产负债表。对林业生态产品、林农、林业企业、林业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单位及捐资主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劳动密集型和高附加值林产品争取实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提高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的补贴规模、范围和标准,形成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森林保险体系。

  (三)落实保障措施

  1.强化资金政策保障。根据中央和省上对林业发展投资方向,储备一批“十三五”期间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项目、资金支持。设立林业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对相关工作进行补助、补贴,并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及时组织检查验收,保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科技支撑保障。加快林业科技攻关、林木种苗研发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提高科技贡献率。通过与北京林业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三明林业学校等开展合作,共同为企业培养职业技术人才。通过引进创立的三明市林业产业院士工作站、永安竹产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持续为企业提供研发支持、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通过建设产学研创新联盟、开展“一企一策”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提升行业整体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努力加快林业信息化、标准化、现代化进程。 3.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和预警工作,对规划实施期间的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分析,避免发生规划编制后不执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重大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规划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和定期公告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定期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力度和完成情况监督和督促,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