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住金函〔2018〕3号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
根据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8年5月2日印发的《关于报送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即日起,我中心不再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于目前贷款档案需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请各受托银行在受理贷款核验借款申请人身份信息时自行复印留存。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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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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