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减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的函

日期:2018-05-03 11:11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 | | |

明住金函〔2018〕3号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

  根据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8年5月2日印发的《关于报送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即日起,我中心不再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于目前贷款档案需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请各受托银行在受理贷款核验借款申请人身份信息时自行复印留存。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