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转商贴息贷款部分本金业务流程的通知

日期:2020-06-22 10:42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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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管理部、各贷款业务承办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方便职工办理业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经研究,现将简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转商贴息贷款部分本金业务流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职工预约还款环节

  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转商贴息贷款部分本金业务,由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按《贷款银行还款业务信息清单》(详见附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取消职工预约还款环节。

  二、简化贷款还款入账环节

  管理部在《提取审批单》(申请人签字)和《贷款信息清单》上加盖支取审批专用章,公转商贴息贷款银行凭《提取审批单》和《贷款信息清单》进行贷款还款入账处理。

  三、规范单据传递环节

  市区管理部与入驻行政服务中心银行做好《提取审批单》和《贷款信息清单》的交接工作;其他县(市)管理部应告知职工在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审批单》和《贷款信息清单》提交给公转商贴息贷款银行进行贷款还款入账处理。

  四、其他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转商贴息贷款部分本金业务的申请条件、提取限额及结清业务按原规定执行。职工在贷款还款满一年后申请归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本金,贷款银行不得收取违约金。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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