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6-21 10:29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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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政办〔201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闽政办[ 2010 ]307 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请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将归集扩面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全市 2011 年力争新增缴存职工人数比年初增长 5% 以上, 即 2011 年年底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较年初新增 8210 人。分解到各县(市),其中:市本级 2860 人,大田 565 人,永安 1290 人,明溪 280 人,清流 360 人,宁化 530 人,建宁 280 人,泰宁 300 人,将乐 365 人,沙县 710 人,尤溪 670 人。到 “十二五”末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要达到 85% 以上。

  二、 加强部门配合,明确职责分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下,下大力气开展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主动与各相关单位做好协调协作,加强对各县(市、区)的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确保各级各单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顺利推进。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列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企业和工会组织将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集体协商内容,写入企业集体合同格式文本,明确单位、个人建缴住房公积金义务。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与本地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集体协商机制促进企业用工单位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应当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展扩大缴存覆盖面联合执法和宣传工作。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要充分发挥与企业、客户关系紧密的优势,积极参与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宣传,主动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披露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进展情况,表扬建缴先进单位,曝光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缴交滞后的单位,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工商、税务、质监、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交换相关单位信息,在办理单位登记、年检时相互把关,督促未建立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加强工作落实,明确考评办法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要制订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县(市、区)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的考核,设立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专项奖励资金,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增强工作积极性,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二)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市监察部门要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和完成任务指标情况列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纠风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一项内容,年底进行检查考评,考评分数计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纠风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得分。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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