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日期:2023-03-28 08:51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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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22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三明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三明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和2022年计划》《三明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3人,其中,在编52人,非在编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848家,减少单位628家(个体工商户不再按实缴单位数计入);新开户职工2.04万人,净增职工0.32万人;实缴单位7673家,实缴职工26万人,缴存额47.67亿元,分别同比下降7.57%、增长1.26%及5.22%。2022年末,缴存总额442.0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09%;缴存余额125.11亿元,同比增长9.0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2年,11.3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7.31亿元,同比下降2.7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8.27%,比上年减少6.44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316.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3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4万笔20.4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7.59%、25.09%。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08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4万笔267亿元,贷款余额115.7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4.64%、8.28%、4.8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49%,比上年末减少3.7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84笔3306.8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44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615.2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89笔16167.7万元,当年贴息额7987.25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821笔671473.36万元,累计贴息34028.4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2年,未购买国债,未兑付、转让、收回国债,无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44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亿元,1年以上定期5.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92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2.49%,比上年末减少3.7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39215.71万元,同比增长0.29%。其中,存款利息257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630.12万元,其他7.5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27349.81万元,同比下降3.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8138.53万元,归集手续费598.6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47.63万元,其他8065.01万元(其中公转商贷款贴息支出7987.2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11865.9万元,同比增长9.68%。增值收益率0.99%,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134.3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15.5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16.07万元。

  2022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406.4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03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6287.4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6121.3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1513.23万元,同比增长12.36%。其中,人员经费1413.87万元,公用经费83.93万元,专项经费15.4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91.56万元,逾期率0.3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6287.49万元。2022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18%,国有企业占25.22%,城镇集体企业占1.03%,外商投资企业占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6%,灵活就业人员占7.91%,其他占0.02%;中、低收入占99.17%,高收入占0.8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45%,国有企业占16.74%,城镇集体企业占0.69%,外商投资企业占1.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9%,灵活就业人员占6.06%,其他占0.13%;中、低收入占99.82%,高收入占0.1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2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78%,租赁住房占0.9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1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1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08%,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5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28%,高收入占2.7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2.22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4.06%,比上年末减少0.7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9063.5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3.8%,90-144(含)平方米占74%,144平方米以上占2.2%。购买新房占77.8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1.9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8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7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3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02%,30岁-40岁(含)占36.87%,40岁-50岁(含)占19.11%,50岁以上占1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3.42%,购买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16.58%;中、低收入占99.17%,高收入占0.83%。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3.49%,比上年减少25.5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感染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一是公布应对疫情纾困解难措施申报指南,2022年4月29日在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三明市住房公积金应对疫情政策措施申报指南》,明确三项纾困解难措施: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其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疫情防控导致职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二是简化办理材料加快政策兑现,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提供《三明市缓缴(降低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并承诺“与职工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业务;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供身份证就可申请不作贷款逾期处理。2022年1-12月,累计缓缴企业9个,缓缴职工159人,年缓缴金额66.58万元;累计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企业34个,涉及职工336人,年减轻企业负担63.26万元。三是提高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标准,2022年6月1日起,缴存职工无房产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00元。2022年6-12月,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缴存职工3022人,提取金额1975.45万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情况

  2022年,助力5636名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491万元支付房租,同比增加1068万元,减轻职工租赁住房资金负担;支持7658名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6.45亿元,向5805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03亿元(含公转商贴息贷款),购房面积62.22万平方米,其中首套住房贷款4902笔占比84.44%,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贷款5681笔占比97.8%。

  (三)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新增兴业银行三明分行承办缴存业务、交通银行三明分行承办缴存和贷款业务。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21年三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3699元);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参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无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提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标准,2022年6月1日起,缴存职工无房产租住商品住房的,按每位缴存职工每月600元标准提取。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①2022年2月1日起,暂停执行我市按流动性调节系数计算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的相关规定(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恢复为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缩短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间隔期(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一年后可申请第二次贷款);②2022年6月1日起,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元区最高贷款额度调高5万元(双职工55万元、单职工40万元)、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间隔期(职工家庭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业务(在三明以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三明户籍职工在三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三明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③2022年6月20日起,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降至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至30%、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①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1.5%;②2022年10月1日前发放的贷款:职工家庭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2.75%和5年以上3.25%,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③2022年10月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2.6%和5年以上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3.025%和5年以上3.57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2022年,156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52.39万元用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分别比上年增长62.5%和73.37%。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开通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3项“跨省通办”业务,全年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18.42万笔、补缴业务681笔、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1535笔。二是积极与交通银行三明分行开展业务合作,争取商业银行1.6亿元的信贷额度和资金,共向389户灵活就业人员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进一步满足我市各类灵活就业的新市民群体购房贷款资金需求。三是新增6个公积金服务网点(交通银行三明分行营业部1个网点承办贷款业务,兴业银行列东支行等5个网点承办归集和贷款业务),为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服务。四是取消贷款楼盘项目报备预售率30%证明,进一步简化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优化营商环境。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3月,新增市政府门户网站服务渠道,为缴存职工提供17项线上便民服务;6月,12329热线AI智能客服上线,将公积金业务知识、常见问题整理成“问答式”数据库,实现服务热线7*24小时便民服务;7月,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渠道迁移至省级集中部署,加固网络系统安全;8月,福建省电子证照共享查询功能上线,有利于再精简办事材料;10月,征信信息共享查询功能上线,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12月,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上线,将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前移至二手房转移登记环节,便民利民。

  (七)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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