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清理的公告

日期:2021-10-15 15:33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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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有关规定,一个职工只能开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不符合规定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展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同一缴存职工在国内各城市存在两个(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在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期未缴存的零余额(且零积数)个人账户。

  二、清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

  三、清理方式

  (一)缴存职工在三明及其他城市有两个(含)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账户转移业务,也可登录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选择办事大厅进入办理。

  (二)2021年12月16日起,符合清理范围的缴存职工仍未办理相关业务申请的,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直接办理账户封存或注销。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98-12329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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