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

日期:2021-03-30 15:48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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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第四届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调整市区首次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11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7人,其中,在编55人,非在编3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805家,净增单位277家;新开户职工1.92万人,净增职工0.36万人;实缴单位8219家,实缴职工25.36万人,缴存额41.6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49%、1.44%、9.11%。2020年末,缴存总额349.0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56%;缴存余额107.82亿元,同比增长0.4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0年,10.8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1.17亿元,同比增长34.0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98.74%,比上年增加18.34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241.2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5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职工家庭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与资金流动性状况挂钩,根据个贷率<80%、<95%、<100%、≥100%情形设置流动性调节系数,分别为1.1、1.0、0.8、0.6四档,2020年个贷率大于100%按对应流动性调节系数0.6计算最高可贷额度为双职工27万元、单职工18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883笔21.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0%、323.41%。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89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11万笔219.33亿元,贷款余额96.9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5.59%、10.99%、7.5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95%,比上年末增加5.9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0年,未发放异地贷款。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136.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535.3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263笔130636.40万元,当年贴息额10925.81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432笔655305.66万元,累计贴息16108.74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0年,未购买国债,未兑付、转让、收回国债,无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14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8.2亿元,1年以上定期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92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9.95%,比上年末增加5.9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32965.99万元,同比下降2.56%。其中, 存款利息2476.1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469.96万元,其他19.8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29111.31万元,同比增长57.8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437.17万元,归集手续费963.4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20.17万元,其他10890.56万元(其中公转商贴息支出10701.7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3854.68万元,同比下降74.94%。其中,增值收益率0.35%,比上年减少1.1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1540.6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14.02万元。

  2020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395.1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33.03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910.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723.4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405.30万元,同比增长6.84%。其中,人员经费1276.86万元,公用经费106.88万元,专项经费21.5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16.30万元,逾期率0.33‰。2020年,未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无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65%,国有企业占36.34%,城镇集体企业占1.21%,外商投资企业占0.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0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4%,灵活就业人员占3.41%,其他占0.63%;中、低收入占99.32%,高收入占0.6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6.35%,国有企业占21.35%,城镇集体企业占1.49%,外商投资企业占0.6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9.7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50%,灵活就业人员占5.15%,其他占0.76%;中、低收入占99.96%,高收入占0.0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3.0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77%,租赁住房占0.3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7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07%,出境定居占0.00%,其他(死亡、大病医疗和法院扣划等)占2.0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1%,高收入占0.6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1.5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7.16%,比上年末减少1.9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测算,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9206.4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47%,90-144(含)平方米占73.86%,144平方米以上占4.67%。购买新房占60.9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8.5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4%(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3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2.5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7.0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3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5.34%,30岁-40岁(含)占36.77%,40岁-50岁(含)占25.60%,50岁以上占12.29%;首次申请贷款占84.1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88%;中、低收入占99.63%,高收入占0.37%。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4.51%,比上年增加19.4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一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共受理审批降低缴存比例企业63家、缓缴公积金企业16家,缓解企业资金支出364.45万元,对受疫情影响缓缴公积金的中小企业不予加收滞纳金。二是加大贷款发放力度,确保公积金贷和组合贷应放尽放,增加房地产企业资金回流,助力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共发放贷款9146笔34.77亿元(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同比增长10.70%。三是增强职工租房支付能力,通过e三明推行无房租房提取零材料线上办、不见面办,共有3212名职工提取公积金1498.69万元用于支付房租,同比增长51%。四是减轻疫情对职工影响,共受理办结1名职工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不作逾期处理的申请。五是推进线上业务发展,先后部署e三明、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闽政通等“非接触、不见面”服务渠道,开通68项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线上业务,e三明平台公积金服务访问99.8万次位居平台第二名。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无。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20年度月缴存工资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19年三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213元的3倍(21639元);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19年三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213元的0.3倍(2163元)。无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无。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①2020年1月21日起,对按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在三明购买首套自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0万元。②2020年8月1日起下调市区首次贷款最高可贷额度5万元,调整后全市首次最高可贷额度统一为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①2020年末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②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1.5%;5年期以下(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既有住宅电梯建设工程备案表一年内,或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六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相关费用。2020年共有96名职工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367.64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服务就近办,推进3项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新增上线10个公积金受托银行网点,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业务。服务线上办,在e三明、闽政通、微信公众号和网上办事大厅等多渠道推行68项在线办理业务,28项“一趟不用跑”服务事项,实现“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服务简化办,推行逐月冲还贷业务,2020年共为32.96万人次划转还贷资金10.59亿元,减轻职工每月即时还款压力;推进工行代扣代缴功能上线,免去7000多名自由职业者每月往返银行柜台汇缴公积金手续。服务优化办,先后取消二手房贷款评估报告、单位开户信用代码证和账户许可证、还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证明、购房提取契税发票等材料,实现无房租房提取、企业开户等线上零材料办理。

  截至2020年底,中心网站累计点击量达3002.58万人次, 12329热线服务74.71万人次(人工服务26.20万人次,自助服务48.51万人次),累计发送12329短信服务906.72万条,7.53万人关注微信公众号。2020年共5467家缴存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足不出户办理年度基数核定业务,超过2万名职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公积金业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月,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上线;5月,公积金多渠道服务完成省内统一身份认证,实现e三明与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验收优秀;8月,中心官网迁移入驻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平台。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市区管理部被三明市总工会评为“三明市五一先锋号”、职工郑安彬被市委、市政府评为“e三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无。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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