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住房公积金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公告

日期:2021-03-12 00:04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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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聘用中介机构和外部专业人员参加财政专项检查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办〔201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我中心拟聘请1家会计师事务所对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开展财务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及相关财务活动情况。会计报表由住房公积金报表和事业经费报表组成,资产总额约118亿元。

  二、审计报告用途 

  审计报告主要用于财政部门、住建部门、人行等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了解、掌握中心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质;

  2、设立执业三年以上,并在三明辖区内设有营业场所;

  3、近三年内没有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问题受到司法和行政处理处罚;

  4、注册会计师人数在5人(含)以上;

  5、与中心没有会计、税务等事项的业务受理关系及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四、报名方法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在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住房公积金专题上公告10天(含)以上,网址:

  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可报名。报名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交至中心财务科(三明市东新二路市工行大楼20层,邮编365000)。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介绍信原件(邮寄报名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5、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的注册会计师人员证书;

  6、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请审计机构报名表。

  注意事项:报名表需密封盖章,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不得密封、供查验。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确定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心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决定。根据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注册会计师人数、成立时间等三个要件,并按下列顺序确定聘请相应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审计费用最低的。

  (二)注册会计师人数最多的。

  (三)成立时间最长的。

  (四)注册资金最高的。

  如果第一顺序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接到中心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与中心签订审计业务协议的,则按相应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中心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实行一次一聘,即确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后,与中心签订1个会计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聘任合同;审计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双方未书面提出异议的,可续聘(最多续聘4次);

  2、2021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应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

  3、根据我中心以前年度及省内其他地市公积金中心会计报表审计费用标准,本次审计费用最高报价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4、审计费用实行一次一结,并于审计报告出具后次月支付;

  5、审计地点:中心办公场所;

  6、联系人:王东波,电话0598-8232600。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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