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执行第二次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告

日期:2020-04-10 08:2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 | | |

  2020年3月三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7.99%,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已连续3个月大于100%。根据《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明住房〔2019〕6号)精神,自2020年5月1日起,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6执行,以借款申请人(含配偶)所购房屋交易备案登记时间为准。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