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_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事项名称:公积金提取_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44号)
受理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审批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申请条件:
缴存人本人或配偶持有三明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注意事项:1.缴存人每年只能选择本人或配偶名下一套自住住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2.缴存人在我市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且该笔贷款存在当前逾期或存在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记录的,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优先用于偿还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申请材料:
1. 线上办理(已签约冲还贷或近12个月有提取记录的暂不支持线上办理):
(1)上传不动产权证书图片;
(2)上传结婚证图片(不动产权证书持有人为配偶的提供)。
2.窗口办理: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不动产权证书;
(3)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4)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持有人为配偶的提供)。
温馨提醒:能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或数据共享查询、核验办事所需信息的,可不提交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三明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办事大厅—提取受理—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2)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个人业务办理—提取受理—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3)闽政通APP: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2.窗口办理:管理部柜面申请、受理、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柜面当场办理;线上渠道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无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5路,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1.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查询业务—提取进度查询
2.e三明APP(公积金—更多服务—提取进度)
3.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4.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管理部办公地址、乘车路线、咨询电话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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