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_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日期:2025-06-13 14:36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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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公积金提取_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闽建〔2024〕11号)《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明住房规〔2025〕1号)

  受理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审批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申请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注意事项: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申请材料: 

  1.线上办理:暂未开办

  2.窗口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3)申请人或职工银行储蓄账户;

  (4)柜面签署领取声明书;

  (5)按下列不同情形分别提供材料:

  ①提取资金转入职工名下银行储蓄账户或提取金额小于一万元(含)人民币的,提供申请人为职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关系(配偶、子女、父母)证明;

  ②提取资金转入申请人名下银行储蓄账户且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人民币的,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遗赠公证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继承遗赠的生效法律文书。

  温馨提醒:能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或数据共享查询、核验办事所需信息的,可不提交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窗口办理:管理部柜面申请、受理、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表格下载:

  填表示例: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5路,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1.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查询业务—提取进度查询

  2.e三明APP(公积金—更多服务—提取进度)

  3.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4.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管理部办公地址、乘车路线、咨询电话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tz/)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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