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_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公积金提取_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闽建〔2024〕11号)《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明住房规〔2025〕1号)
受理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审批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申请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注意事项: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申请材料:
1.线上办理:暂未开办
2.窗口办理:提取到逝者本人银行卡的,提供(1)—(5);提取到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且提取资金小于一万元(含)的,提供(1)—(4)、(6);提取到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且提取资金大于一万元的,提供(1)—(4)、(6)-(7)。
(1)指定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死亡证明;
(3)居民户口簿(指定办理人为逝者父母或子女的提供);
(4)结婚证(指定办理人为逝者配偶的提供);
(5)逝者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
(6)继承人(受遗赠人)一类银行储蓄卡;
(7)关于继承或遗赠的生效法律文书(关于继承或遗赠的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任选其一)。
温馨提醒:能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或数据共享查询、核验办事所需信息的,可不提交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窗口办理:管理部柜面申请、受理、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无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5路,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1.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查询业务—提取进度查询
2.e三明APP(公积金—更多服务—提取进度)
3.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4.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管理部办公地址、乘车路线、咨询电话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tz/)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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