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_职工家庭成员因发生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公积金提取_职工家庭成员因发生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闽建〔2024〕11号)《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明住房规〔2025〕1号)
受理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审批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申请条件:
1.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特殊症状,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职工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
注意事项:提取总额不超过近一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的余额。
申请材料:
1.线上办理:按窗口办理材料(2)至(5)上传
2.窗口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特殊病症诊断证明、医疗有效费用票据或医保部门出具的扣除医保后的费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体现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的材料;
(4)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5)转入账户信息(转申请人储蓄卡一类账户)。
温馨提醒:能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或数据共享查询、核验办事所需信息的,可不提交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个人业务办理—提取受理—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
2.窗口办理:管理部柜面申请、受理、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无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5路,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1.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查询业务—提取进度查询
2.e三明APP(公积金—更多服务—提取进度)
3.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4.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管理部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tz/)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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