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_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_拆迁安置房
事项名称:公积金提取_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_拆迁安置房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闽建〔2024〕11号)《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明住房规〔2025〕1号)
受理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审批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申请条件:
1.职工房屋被拆迁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差价;
2.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结算单)时间之日起或取得交款发票(交款凭证)之日起一年内;
3.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
注意事项:被拆迁房屋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所有,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次拆迁房屋产权调换补差价款。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拆迁安置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或职工及配偶共同购房时提供);
4.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全额交款,申请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的提供);
5.转入账户信息(资金转入售房方账户,已取得全额交款发票的转入职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6.《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且资金转入售房方账户的提供)。
温馨提醒:能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或数据共享查询、核验办事所需信息的,可不提交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窗口办理:管理部柜面申请、受理、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tz/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5路,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1.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查询业务—提取进度查询
2.e三明APP(公积金—更多服务—提取进度)
3.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4.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管理部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tz/)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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